為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城步苗族自治縣公安局對疫情防控工作中違法違規行為“快查嚴處”,現將查處的3起案例通報如下:
1、不按規定掃場所碼
10月31日,儒林鎮居民劉某某不按規定掃場所碼,并推搡多次提醒其掃碼的醫護人員,已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2、未履行主體責任
10月29日,儒林鎮某酒店不按規定登記住客信息且未落實疫情期間政府發布的相關規定對旅客進行測量體溫、掃碼登記等常態化防控措施,已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3、違規使用他人健康碼
10月25日,西巖鎮居民肖某某從外地駕車回城步進行落地檢測時,違規使用他人健康碼及身份信息,已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市民群眾嚴格遵守各項防疫規定,積極配合做好各項防疫工作,共同筑牢防疫堅實屏障。對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而導致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依法從嚴從快查處。
城步苗族自治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1月1日
來源:城步融媒體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編輯:伍玉桃